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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昕:更正公告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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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昶昕:更正公告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8/01

2.公司名稱: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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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0年第4季公司治理之財務報告補充說明經監察人陳秋紅、何賢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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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周滿津承認在案。

2.更正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6.因應措施:更正公告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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