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昕:更正公告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 昶昕:更正公告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8/01
2.公司名稱: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1.本公司100年第4季公司治理之財務報告補充說明經監察人陳秋紅、何賢忠
及周滿津承認在案。
2.更正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6.因應措施:更正公告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