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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Ma友寄踹傷運將案 高院駁檢上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01 13:50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Makiyo、友寄隆輝重傷害運將案件,今天上午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刑度:Makiyo有期徒刑十月、緩刑三年;友寄隆輝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四年,被告不可上訴,但檢方不服仍可再上訴。

(潘千詩報導)


女藝人Makiyo跟日籍友人友寄隆輝等人,今年二月初深夜,涉嫌在台北市忠孝東路與逸仙路口,酒後跟計程車司機發生衝突,進而共同踹傷計程車司機,躍上社會新聞版面。台北地院四月以普通傷害罪將兩人判刑後,北檢卻認為,兩人涉犯的是重傷害未遂罪嫌,因此在五月提起上訴,現在則遭高院駁回,維持原審判決。

合議庭指出,檢方上訴主張兩人所犯是重傷害未遂,卻又認為被害人傷害已達「嚴重缺損」程度,已有矛盾;另外,兩名被告:Makiyo、友寄隆輝與被害人已經達成和解,公訴蒞庭檢察官還以「犯罪後之情狀情堪憫恕,若處最低刑度仍嫌過重」的法定減刑事由,向法院建請減刑、緩刑。因此高等法院最後支持台北地院的見解,認定兩人只犯下普通傷害罪,駁回檢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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