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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最近一段時間以來,阿里信用貸款給銀行業界帶來的衝擊波尚未平息,阿里信貸背靠強大的網絡會員平台,其基於企業經營數據和現金流的風險管理技術是否優於目前銀行業界廣為推行的供應鏈金融,甚至對銀行業未來的授信模式生重大的衝擊?作為銀行業界供應鏈金融領域的資深從業人士,本文作者從比較研究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日前,某網絡媒體刊登了一篇報道:《銀行顫抖吧,阿里信用貸款即將面向阿里巴巴普通會員全面放開》。此報道一出,立即引起多銀行從業人員和行業研究人士高度關注,多數認為阿里信貸將對銀行未來的授信模式生重大衝擊,並有證券研究員認為阿里信貸基於企業經營數據和現金流的風險管理技術優於在銀行界大行其道的供應鏈金融。
盡管隨後阿里方面糾正,阿里信貸目前只向江、浙、滬三地的普通會員開放,並非向所有會員開放,但其正式進軍金融領域的號角已然吹響,其嶄新的信貸模式也確實帶來一股令人興奮的清新空氣。
然而,經過一番簡單的比較,就會發現銀行或會顫抖,但這或許只是大象迴首時給大地帶來的一點小小震動,一陣風過後,來自網絡平台的小微貸款和銀行的供應鏈金融仍然各行其道。分析如下:
阿里信貸的比較優勢
阿里的官方網站公佈,阿里信貸是阿里金融針對阿里電子商務平台小微企業開發的純信用貸款品。阿里信貸放貸額度為5萬~100萬元,期限為12個月,貸款形式為循環貸+固定貸。其中,循環貸指額度獲得後,不提款不收利息,可隨借隨還,日利率萬分之六左右,單利計息。固定貸指貸款一次性發放,日利率則在萬分之五左右。申請者可以是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但必須是阿里巴巴中國站會員或中國供應商會員,工商注冊地在上海市或浙江(除溫州)和江蘇省內,且注冊時間滿2年,申請人近12個月總銷售額不小於200萬元。
毋庸諱言,這個條件對小微企業來說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在銀行,真正意義上的小微企業今天仍然被拒之門外,小企業貸款被定義為年銷售收入1億元以下、申請貸款金額在1000萬元之內的貸款,年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以下的企業基本上被直接判定為不滿足貸款的基本條件,即便對滿足條件的企業,都必須提供擔保(一般採用小企業互相擔保、專業擔保公司擔保或財抵押)。盡管銀行的零售業務部門會經營一些面向小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的小額貸款(一般稱為個人經營貸款),但基本上都是在有物業抵押的基礎上來做的,而且實際利息和費用負擔不會低於阿里信貸的上述官方基準價。所以對這部分企業而言,阿里信貸可能是優於銀行貸款的選擇。
阿里信貸的另一個優勢是貸款企業免於和交易對手的信用捆綁,不需看“大款”的臉色行事。供應鏈金融是銀行進入中小企業信貸市場的重要工具,但在實務中借款企業的融資申請是否能得到批准,通常與核心企業關係非常直接:一是借款企業必須和核心企業構成交易關係,由交易而得到應收賬款(有時也會以應付票據表現),或者收貨權;二是核心企業必須願意配合他們向銀行出具某種承諾,答應在借款企業不能如期還款時將其應負的義務轉償銀行。
銀行在設計供應鏈金融解決方案時(參見上圖),核心企業的資信情況和交易關係穩定性以及核心企業的配合程度(如是否願意與提供融資的銀行進行某些書面協議或者鎖定付款路徑的安排)就顯得尤其重要,如果情況都合乎銀行的期望,借款企業財務狀況的重要性將被降低,否則借款企業仍會被銀行拒貸。
對於與核心企業沒有構成直接交易關係的企業,融資通常以合格動質押來支持。銀行很難在沒有風險轉移手段的情況下,像阿里信貸一樣敢於僅憑經營數據來決定放款。
阿里信貸明顯表現出與供應鏈金融不同的風險控制角度,沒有抵押擔保,沒有信用捆綁,既意味風險決策的單純和獨立,又意味風險出現後的無助,由此生的損失也將是嚴重的。阿里方面稱公司開發了新型的微貸技術,利用網絡低成本廣泛採集客戶的各類數據信息,通過數據挖掘分析判斷客戶資質,走的是一條數據加互聯網的新型微貸技術創新之路。不管是互聯網還是數據,能掌握的都是信息,而非資,即阿里實施風險控制的途徑是希望對風險有精確的判斷和正確的決策,把損失控制在一個可以接受的比例之內,而非某一筆業務決策失敗後可以得到的補償。如果非要有補償的話,則只能把貸款金額限制在借款企業在阿里巴巴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交存的保證金額度內,但如此一來,企業能拿到的只是“保證金周轉金”,無法做大成為主要的融資渠道。
阿里金融披露,2012年上半年,阿里金融累計向小微企業投放貸款130億元。由170萬筆貸款組成,日均完成貸款接近1萬筆,平均每筆貸款額度僅為7000元。這組數據或者可以為上述困局提供一個注腳。
盡管存在這些限制,但阿里信貸模式從理念和技術創新方面都有銀行供應鏈金融無法比擬的優勢,可以判斷將會佔有一個銀行無法取代的特定市場。
供應鏈金融和小微信貸的功能差異
目前供應鏈金融已經在實務上發展成為銀行的一個相對獨立的業務門類。這項在過去十來年間蓬勃發展的業務日益展示其複雜性和綜合性。2004年,巴塞爾協議對商品融資(COMMODITY FINANCE)做出以下定義:“是指在商品交易中,運用結構性短期融資工具,基於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屬、穀物等)中的存貨、預付款、應收賬款等資的融資。貿易融資中的借款人,除了商品銷售收入可作為還款來源外,沒有其他生經營活動,在資負債表上沒有實質的資,沒有獨立的還款能力。”這個定義構成了銀行從事供應鏈金融(或貿易融資)的重要理論基礎,短短數年後的2007年,深圳發展銀行和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合作出版的《供應鏈金融》一書中將該業務描述為:“供應鏈金融是指,在對供應鏈內部的交易結構進行分析的基礎上, 運用自償性貿易融資的信貸模型,並引入核心企業、物流監管公司、資金流導引工具等新的風險控制變數,對供應鏈的不同節點提供封閉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結算、理財等綜合金融服務。”可見供應鏈金融已經脫離了商品融資單純服務於大宗商品交易的範疇,從理論和事務上構成了一個業務門類。
供應鏈金融的服務範圍覆蓋了大宗商品交易(如原油、穀物、礦等成批商品貿易)、批發轉零售(如汽車、家電等耐用消費品)和一般商品交易(如電子元器件和日用品),對應的企業年銷售收入跨度在幾百萬到幾十億元之間,貸款金額跨度也從百萬元到億元之間,遠遠超過了小微企業或者中小企業範疇。對於其中金額重大的業務,銀行必不敢運用大數法則來測算風險(大數法則可能是阿里信貸主要的風險控制工具),因為每一筆風險決策的失誤引起的損失都是重大的,銀行選擇借款企業逐個進行資信評估和交易結構分析成為其必然選擇。因此從所服務的客戶和採用的風險控制手段上,小微企業信貸和供應鏈金融都不具備直接的可比性。
供應鏈金融的主角
回顧供應鏈金融發展的十年,銀行的主角地位不時受到挑戰,起碼在理論上經常面臨這種爭議。先是生廠商和大型零售商的影子銀行,這些買方企業利用供應商賒銷和定期結賬的規則,經營影子銀行業務,其中一種是現金折扣,即如果供應商想先於結算期提前取得貨款,必須扣除折扣點數,另一種是直接提供貸款並按時間計息,如果供應商不能主動還款,買方企業將在結算時以應支付貨款抵扣貸款本息。一些廠商甚至設立財務公司專門以此為主營業務。
此類信貸行為的特點是以買方企業的交易為依托,範圍僅限於買方企業的交易對手。十多年前,廣東某空調廠商曾放言掌握了業鏈的主動權,實際上經營銀行的業務,並能為銀行之所不能為,也曾令銀行“為之一震”,但其內部財務融資的特定限制使其仍然無法取代銀行的作用,其上下游交易對手仍然需要銀行的供應鏈金融服務來解決主要的融資需求。
此後,物流企業異軍突起,以所管理的貨物價值為依托,也向其托運或托管貨物的客戶放貸,是另一種形態的供應鏈金融,尤其因能夠直接控制委託人的貨物,不需像銀行一樣過多考證借款企業的貿易背景、資信實力和歷史信用,放款更便捷,也頗受小企業歡迎而名噪一時,但終因資金來源和無法脫離控制貨物,大多數難以形成規模效應,沒有形成主流。
相反,一樣是尋求對中小企業的無擔保融資解決方案,銀行終於在客戶寬度、業務多樣性上形成自己的優勢,牢牢掌握了融資的主角地位。
研究結論
基於網絡電子商務平台的小微信貸技術,對供應鏈金融來說是一種重要補充,也給銀行帶來一次警醒。銀行如果固守信用捆綁和風險轉移的既得利益,必然會固步自封,學會自行判斷並獨立承擔借款企業的風險是未來應對銀企談判地位變化的必然選擇。除了大型優質企業之外,擁有良好交易背景和嚴密交易結構的中小企業談判地位也日益提升,造成融資價格趨向下跌。為應對利率市場化的挑戰,銀行除了要改變“壘大戶”的客戶結構,還要提升風險管理技術,從更多的中小企業群體中獨立遴選經營穩定和交易安全的客戶,同時要擴大對決策失誤的容忍度,真正啟動風險補償機制,才能獲得持續發展。
作者為興業銀行總行貿易金融部總經理
延伸讀
供應鏈金融:
供應鏈金融是近年來國內商業銀行的重點業務,採用核心企業信用捆綁、引入動質押和債權讓渡等多種信用增級方式,降低中小企業和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歷經十來年的發展,供應鏈金融已成為國內商業銀行公司業務領域的重要業務,也成為金融界的重要研究課題。
國內銀行界對供應鏈金融認識的主流觀點有三種:
第一種是認為供應鏈金融是一種企業融資的解決方案。早在2003年,深發展在國內首家提出“1+N-基於核心企業的供應鏈融資解決方案”,突出圍繞大型企業可靠貿易關係和商業信用的上下游中小企業融資方案設計,後來的發展重點則更多側重於核心企業對下游經銷商實施某種影響和擔保實質的融資業務,並將服務領域擴大到鋼鐵、汽車、造紙、家電和能源等行業。解決方案的觀點突出個案化和靈活性,在同業間廣為接受,民生銀行也一直持供應鏈金融是融資解決方案的觀點。
第二種是認為供應鏈金融是銀行公司業務的一種服務模式,強調只要企業擁有穩定的上下游交易關係,銀行就可以量身定做地提供融資服務。這種提法淡化了“1+N”中核心企業的影子,突出交易真實性和連續交易關係的重要性,併動質押融資和多方協議安排植入供應鏈金融範疇埋下了伏筆。
第三種觀點認為供應鏈金融是銀行的綜合金融服務。2007年,深發展和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合作出版的《供應鏈金融》一書中將該業務描述為:“供應鏈金融是指,在對供應鏈內部的交易結構進行分析的基礎上, 運用自償性貿易融資的信貸模型,並引入核心企業、物流監管公司、資金流導引工具等新的風險控制變數,對供應鏈的不同節點提供封閉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結算、理財等綜合金融服務。”這個定義開始將供應鏈金融體系化,也開始模糊了供應鏈金融最初始的特點。今日各家銀行介入供應鏈金融業務時,多數卻基本上都以第三種觀點,即綜合金融服務為準,可見供應鏈金融已經在實務上發展成為一個業務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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