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翻舊案 或刑事檢控滙控操縱匯價 重新起訴洗錢風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8 10:00
據外電引述消息人士表示,美國司法部正考慮刑事指控匯控 (0005-HK)(HBC-US)(HSBA-UK) 外匯部門部分人員的不正當交易行為,並可能對 4 年前匯控深陷的「洗錢風波」重新起訴。
綜合香港明報、星島日報報導,消息人士指出,美國司法部已因涉嫌「合謀匯款欺詐」起訴包括匯控倫敦外匯現金交易主管 Mark Johnson 在內的 2 名員工,他們涉嫌在 2011 年的一筆外匯交易中操控價格,通過讓客戶承擔支出幫助匯控獲利,而 2 人均拒絕認罪。司法部現時亦正向匯控詢問,為何對於此項交易的內部審計仍沒有令涉事者受到處罰。
滙控目前實際是在監守行為期間,該行 2012 年承認涉及協助墨西哥毒販集團洗黑錢,以及曾與遭美國制裁國家做交易,當年為免遭美國當局起訴,而簽訂包括改善內部監控和接受外來監督的「延後起訴協議」(DPA)。
這次調查亦有可能令匯控失去其此前與美國司法部簽訂的 DPA 的保護。根據協議,匯控必須增強自身的內部管控並向一名外部監控者匯報,協議為期 5 年,至明 (2017) 年到期。匯控發言人 Rob Sherman 曾於去年對外表示,該行一直達到協議中的各項要求,並正不斷努力設立一個「強效持久」處理洗錢與制裁問題的合規部門。
然而,美國司法部這個決定,從一開始便遭受包括參院銀行委員會成員沃倫 (Elizabeth Warren) 在內的人士批評;眾院金融服務委員會的共和黨主席亨薩靈 (Jeb Hensarling),今年 7 月更曾批評前檢察長霍爾德 (Eric Holder),指他首次暗示滙控對全球經濟太重要,因而沒有即時做出起訴。
2012 年,匯控承認協助墨西哥大毒梟洗錢,以及與包括伊朗等受國際社會制裁的國家進行業務往來。為避免失去自身在這數個世界最大經濟體中最賺錢的機構銀行業務,匯控選擇繳交彼時創紀錄的 19 億美元罰款,從而免遭起訴,但只為期 5 年。
基於這份 DPA 協定,司法部轄下的其他部門包括布魯克林檢察局和資產沒收及洗黑錢調查部 (AFMLS),沒有就相關案件調查滙控,若司法部這次重新刑事調查滙控,而且裁定滙控違反 DPA 的協定,滙控勢將面臨相關部門的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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