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收頂新政治獻金 馬英九批周玉蔻靠污衊賺百萬通告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30 16:05
記者葉滕騏/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因爆料前總統馬英九非法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遭馬英九自訴涉犯加重誹謗罪,一審判決周玉蔻無罪,馬再提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 (30) 日開庭,馬英九在庭上強調,「清廉是我的生命,這是我一生奉為圭臬的信念」,從不收受任何非法錢財,並指周玉蔻「口沒遮攔、恣意污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利用此案賺取超過百萬元的通告費。
周玉蔻在 2014 年底爆料指稱,「拿了頂新集團秘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總統」,引來馬英九自訴控告周玉蔻,求償千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周玉蔻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內容為真實」,一審判決無罪。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上午開庭,馬英九以告訴人身份出庭應訊時強調,他擔任公職 30 多年一向清廉自持,從不收受任何非法錢財,但周玉蔻卻從 2014 年 12 月 22 日起,在各種媒體上污衊他收受頂新集團非法政治獻金 2 億元,並圖利頂新集團。
馬英九指出,周玉蔻幾乎上遍台灣所有電視政論節目,靠著在節目上談論頂新案賺取通告費,「這樣以公開污衊他人 130 次來賺錢牟利,如果還不算惡意,那什麼才叫惡意呢?」
馬英九說,周玉蔻多次公開承認自己並沒有證據,但卻假借張榮豐的訊息對他污衊誹謗,甚至在張榮豐公開在臉書上否認此事並批判被告傳播不實、處置不當之後,被告仍然持續污衊,並妄稱張榮豐發臉書否認是受到我幕僚的威脅。
「清廉是我的生命,這是我一生奉為圭臬的信念」,馬英九強調,周玉蔻多次污衊,並長期、密集對外宣揚,謀殺他的人格,對他名譽造成的傷害,遠遠超過對一般人的傷害。
馬英九表示,當時雖然身為總統,但周玉蔻在媒體上的發言權遠遠超過他,無法接受一審判決,因起提出上訴。
馬英九說,無論是國家元首或平民百姓的名譽和人權,都應受到法律同等的保障,台灣多年來辛苦建立的法治社會,不能被少數人濫用言論自由而破壞,更不應該縱容台灣出現一個「口沒遮攔、恣意污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的特權階級,否則保障人權只是一句空話。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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