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宏達電二度違法解雇員工勞團明到桃市府陳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24 20:03
生活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為遭到宏達電解雇的員工發聲,痛批宏達電違法資遣勞工,而桃園市政府還袒護資方工會,將於 25 日上午 10 時,前往桃園市政府正門口進行陳情,並表達 3 項訴求,要求市政府跟宏達電立刻讓員工復職。
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表示,宏達電一名趙姓員工於今年 5 月 11 日,以 21116 元的薪資重新回到宏達電,但卻在短短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又被逐出公司,宏達電資方一再延長試用期,從原本的 40 天延長到 7 月 30 日,無限上綱試用期,在這段時間內,趙男幫廠內許多勞工爭取權利並進行調解,也檢舉機台噪音音量過大,但公司並未幫勞工做任何保護措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也已裁罰在案。
沒想到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宏達電就以適用期考核未通過為由資遣趙男,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認為,此舉顯已違反勞基法第 74 條「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指出,勞工面對種種不合理情況,宏達電資方組成的工會「宏達電企業工會」不僅從未出現,連員工要加入的入會申請書都直接遭原封不動退回,且行文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要求找出宏達電企業工會理事長或聯絡人時,桃園市政府只是一昧拖延時間、不理不睬,拖延到勞工都已經被逐出公司,市政府還在袒護資方工會
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痛批:「裝睡的市長叫不醒」,希望鄭文燦市長面對勞資爭議時,不要只是當工人被逼到罷工成功後,才搭著工人抗爭成果的便車出來剪綵,而是要在面對勞資爭議時有更積極的作為和立場。
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 3 項訴求:
1. 桃園市政府立刻認定宏達電違法資遣、開罰,並讓趙姓員工復職。
2. 桃園市政府向宏達電公司調閱並提供去年非法大量解僱時,員工之出勤資料、與今年宏達電應徵之派遣勞力、引進外勞人數等人力異動資料。
3. 立刻撤銷宏達電公司所掌握的工會「宏達電企業工會」與「宏達電關係企業工會」。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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