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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7月取締6件Uber車輛違規營業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4 14:10


桃園及中壢監理站持續加強取締Uber車輛違規營業,7月份一共取締6件,監理站表示,違規的行為人處以新臺幣5萬元罰鍰,並吊扣車輛所有人營業車輛牌照2個月。(李明朝報導)

桃園及中壢監理站在7月份分別在桃園國際機場等地區,進行Uber取締,監理站表示,只要是Uber業者頻繁載客地區,桃園及中壢監理站都會會同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警方取締。


桃園監理站周景朗站長表示,監理機關取締Uber會持續進行,以確保旅客乘客安全,也提醒乘客選擇合法的車輛,同時一旦發現車輛有違規等行為,可以提出檢舉,一定會追查,同時,汽車運輸業係公路法明定之特許事業,經營汽車運輸業,須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並取得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後始可營業,Uber為自用小客車利用手機App應用軟體叫車的服務,收取消費金額,依「公路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加以Uber開罰。

桃園監理站表示,兩處監理站統計7月份,一共取締6件Uber違規營業,每件處以新臺幣5萬元罰鍰,並吊扣車輛所有人違規營業車輛牌照2個月。(照片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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