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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芳銘買TBC獲公平會放行 物聯網聯盟將成軍 亞太電雙喜臨門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6-08-0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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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電董事長呂芳銘

亞太電董事長呂芳銘。(鉅亨網資料照)
亞太電董事長呂芳銘。(鉅亨網資料照)

公平會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亞太電(3682-TW)董事長呂芳銘以個人名義買下台灣第三大有線電視系統台灣寬頻通訊(TBC),據了解,鴻海(2317-TW)集團董事長郭台銘也將出資購買,另外,在集團資源支持下,亞太電物聯網聯盟將在下周正式成軍,雙喜臨門激勵今(4)日股價上漲慶賀,盤中漲幅3.66%。


公平會8月3日委員會議決議,有關呂芳銘擬透過成立悅視界及其從屬公司新加坡Dynami Vision Pte.Ltd.,與杰廣及其從屬公司結合案,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申報事業呂芳銘擬透過成立悅視界及其從屬公司新加坡Dynami公司,由Dynami公司與麥格理簽訂股份買賣契約,藉此取得MAMPL(麥格理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管理公司)100%股權,因此取得間接控制Cable TV、TBC Holdings、杰廣、佳光、渥鈞、台灣寬頻、南桃園、北視、信和及群健等公司的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控制權。

公平會指出,參與結合事業悅視界公司、Brave Guts、Gear Rise、Dynami公司、MAMPL、Cable TV、TBC Holdings都是投資控股公司或信託管理公司,另其他境內公司分別從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服務、多系統經營服務、寬頻上網服務及投資控股業務,彼此間非屬水平競爭關係及上下游關係,因此為多角化結合。

公平會說,結合案實施後僅涉及APTT(即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信託基金管理人MAMPL上層股東結構發生變動導致經營權移轉,未改變參與結合事業於所屬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市場及多系統經營市場之市場結構及競爭環境。從法令管制解除與否、技術進步與否,及參與結合事業原有跨業發展計劃等因素,不致因本結合而使相關市場之潛在競爭可能性產生影響。因此,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據了解,這起股權收購案將呂芳銘及郭台銘攜手以個人名義投資,呂芳銘出資8成,這起收購案未來還有待NCC及投審會的核准,不過市場認為,呂芳銘買下TBC,對鴻海集團跨足有線電視業是一大進展,未來TBC將與鴻海集團策略合作,進一步在智慧生活領域布局。

亞太電今日股價上演慶祝行情,早盤以11.15元開高後一度拉升至11.4元,表現較大盤強勢,盤中股價維持高檔,漲幅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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