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安檢報告先出爐才補簽標案?北市府:一切合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19 18:34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北市府今(19)日公布市府版的大巨蛋公安解決方案,不過傳出柯市府去年籌組的「大巨蛋安全體檢小組」疑刻意「分包採購」,有圖利前大巨蛋工程協力廠商「竹中工務店」特定人士之嫌,以及採用「先安檢後補標案簽約」的作法。對此,北市府表示,大巨蛋安檢報告全案業已提交監察院調查,市府任何採購悉依程序辦理,不容置喙。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大巨蛋體檢小組的內部作業計畫時程,早在去年的2月26日核定成立小組後,就開始大巨蛋安檢預備作業,接著是資料分析、展開電腦模擬作業、得出數據診斷巨蛋,3月22日開始撰寫巨蛋的安全總報告書,並在「4月3日前完成總報告」,但是,當時北市府根本尚未與府外的安檢委員吉田克之、濱田信義、中島秀南簽下合作契約,直到4月10日與14日才完成簽約,那麼總報告是由誰來撰寫的?質疑北市府在還沒有簽約的情況下,就開始了安檢作業。
對此,北市府解釋,市府考量大巨蛋公共安全,涉及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爰透過安全體檢小組專家諮詢會議,廣泛討論比較美國、日本之相關模擬軟體、演練經驗、所需費用及時程等,綜合結論採最有利於市府的方案,即向日本方面尋求專業諮詢服務。旋即派員前往日方邀請專家之參與及進行案情之說明,經獲對方表示有意願後,於3月3日簽署意向書,此為契約之承諾,亦即為雙方契約成立之時間點。
北市府指出,依據法律規定,合作意向書內容已經包含履約內容、履約期間及履約金額,故104年3月3日可視為雙方契約成立之生效日,非遠雄公司所指稱104年4月14日雙方才簽約。
北市府表示,市府邀請的3位日本專家顧問不僅為3個個體之獨立自然人,且顧問諮詢與電腦軟體模擬作業亦屬不同性質,所以沒有分批採購問題,相關採購作業一切合於規定,並無違反政府採購法。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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