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洲:公告本公司訂定現金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2 13:57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22
2.減資基準日:104/10/1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茲依據本公司民國104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辦理全面換發股票作業
,並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
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規定,就換發股票作業相關事宜,訂定本作業計畫。
一、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炎洲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二)換發股票總數:普通股510,274,56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5,102,745,630元。
(三)現金減資股份總數、金額及減資比率:銷除普通股股票51,272,456股,每股面額
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約為10.048%,即每仟股減少約100.48股。惟實際減資
實收資本額、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計算之。
(四)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459,002,1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4,590,021,07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換發比率約為89.952%,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約899.52股。
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發股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整合成整股登記,整合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
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
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士以該收盤價
承購之。
(六)本案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動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二、本次換發股票將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
三、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四、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一)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4年12月2日。
(二)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4年12月4日。
(三)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4年12月5日至104年12月14日。
(四)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04年12月3日至104年12月14日。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4年12月9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104年12月15日。
(七)新有價證券上市暨舊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04年12月15日。
(八)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民國104年12月15日。
(九)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
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者,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
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三)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上市
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四)換發地點: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
銀行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04-8125。
六、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民國104年12月15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
「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七、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
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新股上市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2/09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完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2/15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459,002,107股、100%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104/8/13董事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現金減資基準日、減資
換股基準日、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及訂定「現金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等相關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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