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澄清說明102年12月30日工商時報B3版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2/12/30
3.報導內容:詳工商時報102年12月30日B3版之部份新聞內容。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102/12/30媒體報導「法人預估,大中今年
EPS有機會上看4元。」本公司澄清如下:
(1)針對上述有關媒體報導之情事,純屬媒體善意臆測,本公司特此說明。
(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布。
(2)對於上述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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