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第17款1.原公告日期:102/08/142.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前經102年10月15日董事會決議與瞻誠科技(股)公司分割基準日暫定於103年1月1日。3.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配合實際銀行營業日,擬變更分割基準日暫定於103年1月2日。4.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5.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