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海外監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17 14:05
此乃大冶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登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證券交易所網頁關於201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大冶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為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的附屬公司。
證券代碼:000708 證券簡稱:大冶特鋼 公告編號:2013-023
大冶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2013 年12 月16 日下午13:00 時至下午14:00 時
2、召開地點:公司報告廳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俞亞鵬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派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281,067,275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2.54%。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
二、提案審議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派代理人對會議議案進行了審議,采用現場表決的方式,經過表決,通過了如下決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 2013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本議案為關聯交易,關聯股東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和關聯高管合計持有公司股份261,241,216 股,回避了表決,實際參與表決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派代理人共4 人,代表股份19,826,059 股。表決結果:同意19,826,059 股,占出席會議有權表決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棄權均為0 股。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一)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中倫(武漢)律師事務所
(二)律師姓名:尹述杰 張瑞君
(三)結論性意見: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式、大會議案、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及大會表決程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所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檔案
(一)大冶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二)關於大冶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T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