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經代公司收取超額酬佣 金管會出手管制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3-12-16 11:00
金管會近期發現,保險經紀公司、代理公司為了幫保險公司衝保費收入,因此收取超額酬佣,為了防止保經代業務員亂賣保單,金管會擬修法管理保經代酬佣,將要求保經、保代公司未來所訂定的合約內容,必須記載「佣酬」資訊。
據統計,目前全台有300多家保經公司,截至今年10月底為止,登錄在保險代理人公司的業務員有5萬5678人、保險經紀人7萬9242人,其中保險經紀人公司業務員較去年同期暴增7140人,從近年趨勢來看,仍在逐步成長。
因此,為了強化保經代公司紀律,金管會研議修正保險經紀人、代理人管理規則,將明定保險經紀人、代理人未來與保險公司的酬佣必須要明訂於合約當中,並且不可以收取合約以外的報酬;若有超收揭露之外的報償遭到金檢發現,都屬於不合規定,將依情節輕重懲處。
金管會認為,明定保經、保代公司不能收取合約以外的報酬,是為避免保經代以其他名目或透過母公司、通路商或大股東等,向保險公司收取佣酬以外的報酬,希望藉此杜絕保經代公司為了超額利潤亂賣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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