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達爾認定京基臨時提案不合規 拒絕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康達爾(000048-CN)周一午間發布公告,公司董事會辦公室于6 月 17 日收到京基集團送達的關于提請康達爾2015 年年度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的通知(二)、通知(三)及附件,分?要求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增加十八項臨時提案和三項臨時提案。康達爾公司董事會就臨時提案的提案人資格及提案材料等進行了審核,認定該等臨時提案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決定不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公告披露,京基集團通知(二)提出的臨時提案?容分?為,1、議案一至議案十四,提請免去公司現任全體董事及股東代表監事;2、議案十五至議案十七,提議重新選舉公司第八屆董事及股東代表監事;3、議案十八,責成董事會撤銷康達爾第八屆董事會2015 年第六次臨時會議決議,以及要求公司撤回相關案件起訴。同日送達的通知(三)提出的三項臨時提案與 2016 年 6 月 12 日提交的臨時提案?容相同。
針對京基集團以及林志等 13 名自然人買賣康達爾股票的行為,深交所多次發去問詢函和關注函。深交所于 2016 年 6 月 7 日發出關注函,要求京基集團就林志等 12 名自然人是否是或曾經是京基集團及其下屬企業員工等問題于6 月 15 日前進行回複。截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京基集團尚未就公司和深交所要求回複的事項進行及時的回複。
康達爾表示,董事會認為京基集團未依法及時履行公告義務,并且拒不履行配合義務,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應當拒絕接受京基集團向董事會提交的臨時提案,該等議案不應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就京基集團提出的免去公司現任全體董事及股東代表監事,重新選舉公司第八屆董事及股東代表監事事項,康達爾表示,京基集團在 2016 年 1 月 30 日至 2016 年 3 月 1 日的曆次權益變動報告中均陳述“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暫無改變上市公司現任董事會或高級管理人員組成的計劃。”并且在之後的有關公告文件中均未就此作出過否定性或告知公?其改變上述安排的陳述。京基集團現在提出罷免上市公司全部董事并提出改選董事的議案,屬于嚴重違反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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