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條例 初審通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6 21:04
立法院內政、司法及法制、財政聯席委員會今天(6號)傍晚初審通過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委員會初審過程中,多數條文都被保留,因此全案提報院會前仍須經由黨團協商。
依據條例草案規定,行政院將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返還、追徵不當黨產,附隨組織包括曾由政黨實質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的法人、團體或機構。政黨和附隨組織的定義,指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取得、交付、移轉、登記於受託管理人,並在條例公布日還存在的現有財產,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孳息除外。
委員會審查條文的過程中,召委陳其邁要求延長開會時間到完成審查為止,引發國民黨立委不滿、集體退席抗議,最後在民進黨和時代力量立委的人數優勢下,國民黨提出的條文版本遭封殺,最後大多以民進黨和時代力量提出的版本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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