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我是敗金女,也是吸金女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17 07:59
靠周年慶折扣,賺得比薪水還多!
如果一個人常跑百貨公司,對百貨公司何時週年慶、何時有特價品都很熟悉,
那人可能被認為是個敗金女。
可是如果這個敗金女,卻可以運用這樣的資訊來套利賺錢,那觀感就大大不同了吧!
我有個女性朋友,她真的是「百貨公司達人」,但她同時也是個小富婆。
本職是上班女郎的她,
靠著善用週年慶活動及各種折扣優惠,業外收入經常比正職還多。
琳達從不否認,她崇尚虛榮還有些拜金兼敗金。
但她雖敗金,荷包卻沒有縮水,她常說一句話: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賺我錢者,百貨公司,讓我賺錢者,也是百貨公司。」
原來,她總是抓準在百貨公司週年慶的時間,
去採購名牌包包或其他女性愛愛用商品,再拿去她的網路商店販售。
有人說,妳會去搶週年慶,我也會。週年慶買來的包包拿去網路賣,有賺很多嗎?
其實關鍵在於,琳達不是只有一招, 她也不只雙管齊下,她是三管齊下!
她是透過哪三種方式,拿 到折扣折扣再折扣呢?
第一重,她原本是百貨公司的 VIP,擁有貴賓級優惠,包括某些商品打九折、有些商品滿千送百,同樣也是打九折的意思。
第二重,她購買禮券,她也是趁特惠期間買九折禮券,由於禮券效力等同於現金,她用九折後的禮券去買東西,可以再打九折。
第三重,在週年慶時採購,彼時商品多以特價賣出,最低有到七折、八折,至少也有九折。
就算只有九折,琳達在特賣會時出示百貨公司VIP卡購物,並持禮券結帳,
她賺到的折數是 90%×90%×90%=72.9%,等於用接近七折拿到商品。
然後在網路上以八五折價賣出。由於八五折價格比週年慶還便宜,
很多網友會買單。琳達也因此做了很多生意。
獲利分析
經濟不景氣,大家買東西都精打細算,同樣的東西,當然愈便宜愈好。琳達做生意的祕訣,就是取得最低價,然後用次低價賣出。
以本例來說,最高價是原價,假定包包原價是50,000元,特賣會九折賣 45,000 元,而琳達取得的價格是七三折 36,500 元,她用原價八五折賣出則是 42,500元。由於 42,500 元比週年慶 45,000元便宜,消費者多會買單。
琳達每個包包賣出可淨賺 6,000 元,假定她賣出 10 個,就有 60,000 元進帳了。琳達的網路商店也會搭配其他商品銷售,例如也是在週年慶期間買進的化妝品、香水等等。在百貨公司週年慶期間,別人在敗金,琳達卻可以當月進帳六位數字。
小小叮嚀
- 本項套利需要準備基本資金,以本例來說, 琳達資金有限,假定她只囤貨十只包包,那 36,500×10 = 365,000,她需要先墊付36 萬。如果自有資金愈多,可以囤的貨愈多,假定網路商城有肯定的交易量,她就可以賺更多。
- 本項套利的前提,在於熟悉百貨公司的規定,以本例來說,VIP 身分、禮券優惠以及特惠期間的大特賣,三者缺一不可,才有可能套利。若成本沒抓好,賣出的東西價格不會有誘因。另外,若高估自己網路銷售能力,雖然賣的東西比較便宜,但消費者仍不賣單,那麼囤貨就 必須以更低價,甚至賠本才能賣出。
- 禮券被視同現金,過往曾有禮券規定消費購物的限制,但後來消保官認定禮券就是有價證券,消費者持禮券消費必須等同現金,不能設限。
節錄自《學校老師沒教的賺錢袐密2:早知道早有錢 ! 搞懂40個套利關鍵法則,死薪水也能輕鬆倍增財富》 (林茂盛、錢偉峋(MILES)著,布克文化出版,各大書店&博客來皆可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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