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壽因未使用合規保險條款被保監重罰2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16 18:30
和訊保險消息 6月16日,保監會公布對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人壽)處罰決定書。通知顯示,太平人壽因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的行為,被保監會處罰20萬元罰款。
據悉,太平人壽以工作通知書等形式調整保單貸款比例和縮短保單貸款申請時間。涉及提高保單貸款比例的產品共計91個,縮短保單貸款時限產品共計7個,調整後涉及的原產品條款未及時更新,也未及時向保監會報備,僅在總公司核心業務系統中做了相應調整。經抽查2014年度銀保渠道保單貸款金額最高的五個險種,累積保單貸款件數4759件,超出條款約定的保單貸款件數2934件,按條款約定貸款金額應為7.52億元,實際貸款金額9.60億元,超出條款約定貸款金額2.08億元。
經保監會決定,太平人壽因以上違法行為被罰20萬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保監罰〔2016〕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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