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樂頌》牽出明星合作新模式劉濤靳東王凱與製片方成生意合夥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04 09:27
每經記者牟璇
《歡樂頌》火了!劉濤、靳東、王凱等人主演的這部國產劇,席捲各大視頻網站與電視台,成為目前話題度最高的新任爆款熱劇。而伴隨著電視劇的熱播,正午陽光與參演明星中間的資本運作也浮出水面。
相較於通常影視公司為綁定明星所慣有的包括“明星入股”、收購明星成立的公司等模式,正午陽光與劉濤、靳東、王凱這三位藝人採用了類似於“生意合夥人”的新模式,以成立新公司來投資不局限於正午陽光製作的影視項目,且三位藝人也有權利選擇是否參演,這無疑是更為自由的合作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曾有新聞報導《歡樂頌》從一開始就是按照季播劇的方式進行策劃的,第二季預計今年9月開機。那麼,這三家公司是否立馬進入後續兩季《歡樂頌》的製作投資,並“趁熱”分享投資收益呢?
●製片方分別與三藝人成立公司
《歡樂頌》有多火?看看數據就知道了。該劇已經播出過半,在幾大視頻網站包括搜狐、騰訊、優酷、愛奇藝都登上了電視劇排行榜第一名,播放量加起來已經接近30億,微博話題閱讀量也超過了10億。
與此同時,劇中幾位演員王凱、靳東、劉濤與該劇出品方之一正午陽光之間的資本關係,也隨之浮出水面,他們建立了一種“生意合夥人”的模式,將雙方既相對自由又相對合作地聯繫起來。
正午陽光在今年2月與4月,分別與王凱、劉濤和靳東成立了3家公司。
根據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顯示,正午陽光於2月3日與劉濤成立了錦麟影視(天津)有限公司、於2月25日與王凱合作成立得舍影視(天津)有限公司、於4月6日與靳東合作成立浙江得空影視有限公司。這3家新公司註冊資本均為1000萬元,法人代表均為正午陽光董事長侯鴻亮。
根據“娛樂資本論”的報導,這3家公司主要用來投資影視項目,未來正午陽光所有的影視項目,3家公司都有機會投資,甚至正午陽光之外的影視項目,3家公司也可以參與投資。這讓明星在自身的片酬收入之外,還能額外享有一部分公司投資收益。
正午陽光董事長侯鴻亮對“娛樂資本論”透露,新成立的3家公司與正午陽光之間不存在任何對賭關係。考慮到正午陽光未來有上市的可能性,在這3家公司中,正午陽光均為控股股東,3家公司都可以與正午陽光財務並表。
此外,這些子公司並非藝人工作室的性質,王凱、靳東的經紀約仍在正午陽光,並不在他們和正午陽光成立的子公司;劉濤的經紀約在她與秦海璐一起成立的公司。
侯鴻亮還表示,合夥開公司,並不意味著這三位明星只能跟正午陽光合作,也不意味著一定要出演正午陽光的所有影視項目,而是根據自身需求來。
●“生意合夥人模式”有利有弊
這樣看來,正午陽光與王凱、劉濤、靳東更像是“生意合夥人”,他們共同合夥成立公司,選擇投資標的,且雙方享有較為寬鬆的自由,藝人可以不參與出演,合伙的公司也不一定投資正午陽光的項目,這顯然有別於此前高度綁定的明星股東或者收購明星成立的殼公司等模式。
從以往影視公司與明星的合作模式來看,一般分兩種。一種是影視公司引入“明星股東”。例如,2009年華誼兄弟(300027,SZ)上市時,馮小剛、黃曉明、李冰冰等明星股東就因此身家大漲;借殼星美聯合(000892,SZ)的歡瑞世紀也有不少明星股東,包括李易峰、杜淳、賈乃亮等。影視公司希望以此模式與明星深度捆綁、利益共享。
而還有一種則是通過收購藝人的公司從而綁定雙方利益。今年3月唐德影視(300426,SZ)擬收購范冰冰成立的愛美神51%股權,這家剛成立不久、註冊資本300萬元的公司估值就達到了8億元。
相較於上述兩種高度綁定的模式,此次正午陽光和劉濤、王凱、靳東形成了“生意合夥人”模式,雙方都有了更大的自由和更多的空間。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這樣的新合作模式較為鬆散,可能不太容易與明星形成利益共同體。
北京大學文化研究學者陳少峰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樣的合作方式也是可行的,但合作較為鬆散,雙方僅僅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當然外界不知道他們內部安排時是否還要給予足夠的好處。而像唐德影視的收購,較大可能是雙方是有契約的,例如需要范冰冰主演多少部影片等。如果從表面上來看,正午陽光和三位藝人的合作,可能更多地是聯合起來投資,比如重新拍一部劇,按照投資比例進行投資,藝人從中獲得一些投資收益。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此前相關媒體的報導,兼任《歡樂頌》製片人的侯鴻亮曾說,《歡樂頌》從一開始就是按照季播劇的方式進行策劃的,每一位演員簽訂的都是連續三季的合同。第二季預計今年9月開機。
因此,在《歡樂頌》持續效應下,正午陽光與三位藝人的合作公司,是否會“趁熱打鐵”進入後面兩季的投入,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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