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投報率3成P2P業者4行為恐違法金管會將約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29 08:09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金管會近期接獲民眾檢舉,有網路借貸平台P2P業者以高報酬、低成本、低風險等資訊,吸引民眾進行借貸或投資,更有業者宣稱投資報酬率高達30.15%,金管會除呼籲民眾特別注意這類新興商業型態的風險,提高警覺,避免權益受損外,金管會說,經初步瞭解相關平台業者經營模式,可能涉及違法吸金、廣告不實、重利罪等適法性問題,近期將約談業者進行說明。
目前國內P2P網路借貸平台有3家,包括鄉民貸、Lnb信用市集、哇借貸,但因沒有專法規範,引發各界關注其適法性、風險控管、客戶權益維護。金管會也陸續接獲民眾檢舉,指陳網路借貸平台宣稱高報酬、低成本、低風險等資訊,吸引民眾進行借貸或投資,金管會認為,這可能涉有公平交易法「廣告不實」行為。
不僅如此,更有業者宣稱投資報酬率達30.15%,金管會說,若依此換算,有違民法第205條法定最高利率上限,非一般人於正常狀況下所能或所願負荷,可能涉及刑法「重利罪」。
至於平台業者和貸與人約定,可領取高額利息,期滿時返還本金還保證有固定利潤的收益,金管會強調,不論借貸契約成立與否,事先收取貸與人出借款項,且貸與人數都處於可隨時增加的狀態等,可能涉有銀行法的「吸收存款」,依此可能涉及刑事3至10年。
同時,金管會指出,P2P業者由會員一對一放貸形成初始債權,再賣出由其他會員投資,輔以高報酬吸引民眾投資,也可能涉有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多層次傳銷行為之實施」。
為保護民眾權益,防範業者以撮合借貸或投資之名,行吸收社會大眾資金之實,金管會再度呼籲及提醒民眾,於從事借貸或投資相關行為前,應審慎查詢交易的真實性,並應具備風險意識,以免自身權益遭受損害,若發現經營的業者有確實不法的事證,金管會將依法辦理,如涉及刑事責任者,將依法移送檢調單位調查。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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