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調整進口天然氣稅收政策 新增優惠項目
鉅亨網新聞中心
精實新聞 2013-12-03 12:03:26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三部委決定對之前公布的《2011至2020年期間進口天然氣及2010年底前「中亞氣」項目進口天然氣按比例返還進口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有關事項進行調整。
據新的通知指稱,將增加部分項目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這些新增項目包括中緬天然氣管道項目,享受政策起始時間為今年7月1日;新增浙江LNG項目享受優惠政策,享受政策起始時間為2012年9月1日;另新增廣東珠海LNG項目享受優惠政策,享受政策起始時間為2013年8月1日。
另外,該通知稱,該通知中規定的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自2013年7月1日起調整為31.45元/GJ(人民幣,下同),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1.11元/立方米。該通知中提到,天然氣進口環節增值稅稅收返還暫行規定中所指的經國家准許的進口天然氣項目,調整為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批)準建設的天然氣管道和液化天然氣接收裝置項目。
- 檳城漲勢吸金,資金正悄悄進場中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