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六百億元治水 兩年完整檢討一次
鉅亨網新聞中心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中央政府將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6年600億元經費推動計畫,繼續治理地方政府所轄易淹水地區水患。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0)日表示,新的治水觀念須持續不斷檢討,他希望在未來6年計畫執行期間,至少每兩年做完整檢討,以達到計畫預期目標。
江宜樺今日聽取經建會及經濟部報告「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成效檢討結果,及後續將推動之「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辦理情形。
江宜樺表示,有鑑於11月海燕颱風為菲律賓帶來嚴重災情,面對氣候變遷,中央與地方除應積極以國土防災的角度,落實出流管制及海綿城市創新策略外,並應持續加強各項非工程及預警防災工作,以強化台灣地區整體防災實力,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提升經濟發展。
關於6年600億元治水計畫,暫定經濟部、內政部及農委會分別為300億元、130億元及170億元,除依綜合治水規劃結果及治理優先順序持續推動外,並導入流域出流管制、科技防災與避災措施、重要農糧作物保全及產區調整、治山防洪分級治理、海綿城市與落實低衝擊開發之國土永續理念等創新作為,且積極落實人才培育、農業防災、督導查核及永續性維護管理制度等加強措施。
江宜樺指示,易淹水地區縣市於8年期間已陸續成立水利局處等專責治水單位,水利專業人力亦獲大幅增補,地方政府治水執行能力已明顯提升,後續請經濟部會同相關部會,包括農委會、內政部等嚴格做好各項審查、督考工作,以確保每一分治水預算都用在刀口上;各地方政府應積極主動配合編列相關治水經費,中央地方協同合作,加速完成各項治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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