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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修法4重點 壽險業持股若限縮 不溯及既往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3-11-19 11:30


金管會今(19)日上午舉行保險法修正公聽會,本次修法有4大重點,其中最受矚目的是針對壽險業投資單一公司持股上限擬縮減的議題,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若從嚴管理壽險業投資台股,不會溯及既往,也會有「差異化管理」的配套措施。

金管會今天召開保險法修正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及保險業者共同討論,本次保險法研議修正共計有4大重點,包括:一、調降壽險業者持有單一公司股票上限從資本額的10%降低到5%;二、惡意批評、造謠引發金融失序,將給予刑罰處分;三、保險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入法;四、建立問題保險公司退場機制,例如建立立即糾正措施、建立過渡保險公司。


曾銘宗說,今日主要是希望聽取各界意見,因此,討論的議題並不會立即做出結論。

其中針對壽險業投資單一公司持股上限擬從10%縮減到5%的議題,曾銘宗表示,若從嚴管理壽險業投資台股,不會溯及既往,也會有「差異化管理」配套措施,讓好的公司可以有更大發展空間,財務較差的公司則趨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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