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28
2.公司名稱: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聯合新聞網
6.報導內容:攻醫材 福大將購產線拼認證
7.發生緣由:
關於102年10月28日聯合晚報、聯合新聞網報導:
(1)福大下月將前往歐洲購買年產10支中空纖維膜的生產線。
(2)福大的尼龍纖維業務受到大陸市場競爭,呈現負毛利,所以
先前已暫停該部份業務。
以上2點報導內容有誤,澄清更正如下:
第(1)點:年產10萬支。
第(2)點:本公司僅尼龍纖維生產線停機保養(歲修),並未暫停
該業務,目前尼龍絲的接單及出貨均正常。
本公司相關訊息,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訊息為準。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