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新聞】電視廣播(00511-HK)上訴歡迎前職藝人聯繫無線
鉅亨網新聞中心
電視廣播(00511-HK)公佈,就通訊事務管理局先前稱該公司違反《廣播條例》中的競爭條款,今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抗議通訊局早前裁定罰款90萬元的裁決。電視廣播亦正考慮就通訊局的反競爭指控申請司法複核。
此外,電視廣播對於香港電視(01137-HK)昨宣佈的裁員320人表示同情。尤其對於曾在無線工作的藝人,電視廣播表示歡迎他們聯繫無線電視有關部門。(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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