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曜: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5 18:18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1/0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胡正大
董事:王永彰
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Maxbase Holdings Limited代表人諶言(股東名冊上登載之股東
名稱為【中信銀受託保管吉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獨立董事:塗能謀
獨立董事:林嬋娟
獨立董事:史欽泰
獨立董事:李琳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104年股東臨時會經全體出席
股東(83,992,587股)中過半股東同意(同意權數77,991,051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胡正大
董事:塗能謀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胡正大:敦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塗能謀:King & Wood Mallesons International Partner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敦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區南區高新技術工業村R3-B4-A區
King & Wood Mallesons: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1號環球金融中心辦公樓東樓20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敦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觸控面板及液晶顯示器之IC(晶片)設計及研發
King & Wood Mallesons:法律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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