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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擬進行建議票據發行。建議票據發行的完成須受市況及投資者反應規限。票據的定價,包括總本金金額、發售價及息率將由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中銀國際、星展銀行、德意志銀行、匯豐、摩根大通及瑞銀透過使用入標定價的方式厘定。在落實最終票據條款後,中銀國際、星展銀行、德意志銀行、匯豐、摩根大通、瑞銀及本公司等將訂立購買協議。倘票據予以發行,本公司現擬將票據集資額用作為其現有債務再融資及(在較小程度上)供作一般公司用途。本公司或會因應市況的變動調整其計劃,並因此可能重新分配建議票據發行的集資額用途。
本公司將尋求票據於聯交所上市。本公司已獲聯交所授出票據上市的資格確認。票據是否獲納入聯交所並不視為本公司或票據價值的指標。
由於截至本公告刊發當日尚未就建議票據發行訂立具約束力的協議,故建議票據發行不一定會落實。投資者及本公司股東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須審慎行事。倘購買協議獲予訂立,本公司將就建議票據發行作進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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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票據發行
緒言
本公司擬進行建議票據發行。建議票據發行的完成須受市況及投資者反應規限。票據的定價,包括總本金金額、發售價及息率將由中銀國際、星展銀行、德意志銀行、匯豐、摩根大通及瑞銀透過使用入標定價的方式厘定。除非根據票據的條款予以提前贖回或購回,否則票據(倘獲發行)將須於到期時還款。預期票據將以本公司若干附屬公司的股份作為抵押。本公司於中國境外注冊成立的若干附屬公司的股份早前乃為中壽債券持有人、2015年票據持有人、2017年票據持有人及定期貸款融資貸款人的利益而作抵押。票據持有人預期擁有該抵押品的利益,而票據的受托人預期將於票據發行的同一時間訂立相互債權人協議的參與協議。於本公告日期,尚未厘定建議票據發行的款額、條款及條件。在落實最終票據條款後,中銀國際、星展銀行、德意志銀行、匯豐、摩根大通、瑞銀及本公司等將訂立購買協議;據此,中銀國際、星展銀行、德意志銀行、匯豐、摩根大通及瑞銀將為票據的初步買方。倘購買協議獲予訂立,本公司將就建議票據發行作進一步公告。
建議票據發行將僅供中銀國際、星展銀行、德意志銀行、匯豐、摩根大通及瑞銀以要約形式於美國境外遵照證券法項下的S規例發售。概無票據將於香港公開發售,及概無票據將配售予本公司的任何關連人士。
有關本集團的資料
本集團為福建領先的物業開發商之一,一直是「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1,專注於開發優質住宅物業。為了使其產品組合多樣化,本集團亦開發包括寫字樓、購物中心及酒店在內的零售及商用物業,並保留其中部分作為長期投資。本集團亦從事物業相關業務,例如住宅及商用物業管理。目前,本集團已完成16個項目,總地盤面積約788,422平方米,合共建筑面積約2,615,160平方米,及擁有16個正在開發的項目,總地盤面積約2,638,300平方米,合共建筑面積約6,321,662平方米。本集團持有七個未來發展項目及潛在項目,總地盤面積約948,180平方米,合共建筑面積約2,623,206平方米。本集團已取得其34個已完成、正在開發、持作未來發展或取得一級土地開發資質的項目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本集團現正申請其最近收購的五個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
集資額的擬定用途
建議票據發行的凈集資額將由本公司用作為其現有債務再融資及(在較小程度上)供作一般公司用途。
本公司或會因應市況的變動調整其計劃,並因此可能重新分配建議票據發行的集資額用途。
上市及評級
本公司將尋求票據於聯交所上市。本公司已就票據上市獲聯交所授出上市的資格確認。票據是否獲納入聯交所並不視為本公司或票據價值的指標。
預期票據將獲The McGraw-Hill Companies, Inc.旗下之標準普爾服務公司評為B級及將獲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評為B2級。
1 「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是由本公司獨立第三方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及中國指數研究院聯合創建的研究團隊中國房地產Top 10研究組公布。中國房地產Top 10研究組自2004年以來對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進行研究,為本公司獨立第三方。本集團自2006年至2012年每年一直名列「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
由於截至本公告刊發當日尚未就建議票據發行訂立具約束力的協議,故建議票據發行不一定會落實。投資者及本公司股東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須審慎行事。倘購買協議獲予訂立,本公司將就建議票據發行作進一步公告。
釋義
本公告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匯的涵義如下:
「2015年票據」指本公司於2010年12月所發行的本金總額為200,000,000美元於2015年到期的13.5%優先票據
「2017年票據」指本公司於2012年10月所發行的本金總額為250,000,000美元於2017年到期的11.75%優先票據
「董事會」指董事會
「中銀國際」指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為有關建議票據發行的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之一
「中壽債券」指本公司於2013年7月向中國人壽信托有限公司發行及出售的合共總面值為1,500,000,000港元的債券
「本公司」指禹洲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例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上市
「關連人士」指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星展銀行」指星展銀行有限公司,為有關建議票據發行的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之一
「德意志銀行」指德意志銀行新加坡分行,為有關建議票據發行的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之一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匯豐」指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為有關建議票據發行的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之一
「摩根大通」指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為有關建議票據發行的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之一
「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票據」指本公司將發行的優先票據
「發售價」指將向票據的初步買方發售票據的最終價格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議票據發行」指本公司建議進行的票據發行
「購買協議」指由(其中包括)本公司、中銀國際、星展銀行、德意志銀行、匯豐、摩根大通及瑞銀就建議票據發行擬簽訂的協議
「證券法」指經修訂的1933年美國證券法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定期貸款融資」指與恒生銀行有限公司、大豐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有限公司、中國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及澳門國際銀行有限公司(作為貸款人)及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作為代理)訂立之最高為521,000,000港元及35,000,000美元的一筆分為兩部分的定期貸款融資
「瑞銀」指瑞士銀行(UBS AG)香港分行,為有關建議票據發行的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之一
「美元」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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