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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9/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二年股東臨時會案。
3.因應措施:依法令規定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比照重大訊息辦理資訊公開。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擬於102年11月20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整,於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
一段327號2樓(莉蓮會館為美廳)召開本公司一○二年股東臨時會。
二、股票停止過戶日自102年10月22日(星期二)起至102年11月20日(星期三)止。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10月21日(星期一) 下午16時30
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
者,以102年10月2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三、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申請辦理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且依法辦理及公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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