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表科:初次上市公司承諾事項至102年第3季止之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04
2.公司名稱:台灣表面黏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9年7月30日臺證上字第0990022080號
函辦理。
一、本公司初次上市時,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諾事項如後:
(1)對重要子公司峻凌國際持股之處分應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2)對重要子公司峻凌國際之持股應不得低於50%,爾後倘對其降低持股比例至50%
以下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
二、本公司截至102年第3季為止,未有處分或降低對重要子公司峻凌國際持股
比例至50%以下之情事。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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