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04
2.公司名稱: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8月背書保證資訊金額誤值,更正如下:
102年8月本公司對子公司E.O.I.(BVI)CO.,LTD.背書保證之實際動支金額,
更正前0仟元,更正後18,920仟元
6.因應措施:更正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