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1日就《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尚不具備工商登記注冊條件的自然人,可通過第三方交易平台開展經營活動,但應commit其姓名、有效身份證明、住所地、聯系電話等真實身份資訊。
談到實行“實名制”的原因,工商總局表示,目的是保障網絡交易安全、維護網絡消費者權益。但考慮到網絡市場發展現狀和促進創業就業的需要,現階段對尚不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自然人放寬準入條件。除此之外,禁止網上“無照經營”。
(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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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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