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利國際延遲刊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全年業績、延後董事會會議及暫停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布乃嘉利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2)(a)條而發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七日之公布,內容有關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其成員簡稱「董事」)原定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舉行藉以(其中包括)考慮及批準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全年業績(「二零一三年全年業績」)之會議(「相關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由於本公司核數師需要更多時間完成有關二零一三年全年業績的審核程式,因此預料本公司將不能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前(即根據上市規則第13.49(1)條規定為本公司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刊發二零一三年全年業績,因此相關董事會會議已予延後。
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另行發出公布,通知股東及潛在投資者重訂日期之相關董事會會議及刊發二零一三年全年業績的日期。
按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股份已由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直至刊發二零一三年全年業績為止。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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