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品: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25 19:40
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5/04/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陳正輝: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對本案有利益關係之董事已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經董事會通過後,將提請股東常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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