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龍紙業澄清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24 17:10
本公告由玖龍紙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乃根據香港法例第571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 部項下內幕訊息條文(定義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及上市規則第13.09 條的規定作出。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注意近日若干報導 (「該則報導」)指本公司董事長張茵女士(「張女士」)與其丈夫,執行董事長兼行政總裁劉名中先生(「劉先生」)經已離婚。董事會就此事通知本公司股東及公?,公司已咨詢張女士及劉先生,獲通知該則報導為錯誤及完全不正確,及對他們婚姻的評論為沒有事實根據及嚴重失實。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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