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翰: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二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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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新北市五股工業區五權路一號2樓A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一○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買回公司股份之執行情形報告。
4、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5、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6、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
2、修訂「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式」。
3、私募有價證券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辦理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為本公司
(地址:新北市五股工業區五權六路12號),受理期間為自102年4月19日至102年
4月29日止,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若有股東提案,再加開董事會討論是否將其列入股東會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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