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鼎: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8 16:06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3/28
2.公司名稱: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將依法commit102年股東常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28 16:06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3/28
2.公司名稱:晶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將依法commit102年股東常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