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禾:碩禾公司代孫公司永和電力株式會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2/08/2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坪井工業株式會社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08/29起至2015/01/31(預定)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永和電力株式會社及坪井工業株式會社
雙方就「福島縣太陽光發電所設置工程」之工程承攬契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1.本電廠規模約17MW(百萬瓦),總投資金額約五十億日幣,
每年發電2,000萬度及躉售電價每度42日圓(含稅)之20年合約。
2.除電廠可提供長期穩定的貨利外更可增加本公司導電漿料
、以及電池或模組等材料在日本市場之銷售。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本公司在電場的長期穩定
獲利貢獻及高效材料產品在下游端取得最終出海口的效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電廠為本公司協同台灣電池及模組客戶
首度在海外建立單一規模超過千萬瓦等級的太陽能發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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