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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有關《讀者來信:對財富管理業的一聲怒吼》的報導受到業界廣泛關注。讀者來信稱,星展銀行銷售的某結構性產品預期收益“虛假”,甚至可能是一款“負收益”產品。對此,星展銀行昨日回應表示,該款產品設計合法、發行合規,且銀行測算該款產品預期收益的模型與投訴者的測算模型存在不同。
來自美國新澤西理工大學以及紐約城市大學-City College分校的多位讀者近日聯合致信稱,今年年初星展銀行向一位年歲較高的老人銷售了一款結構性投資產品——“股得利”系列1302期-12個月人民幣結構性投資產品。來信讀者認為,鑒於產品的設計結構復雜,涉及的金融知識較多,將其銷售給一位老人有欠妥之處。出於對產品預期收益的擔憂,來信讀者利用其專業知識對產品結構進行了重新剖析,結果發現該產品的投資風險遠遠超過收益,甚至預期收益率可能為負。
記者第一時間向星展銀行求證該讀者的質疑,銀行方面表示,星展銀行的結構性投資產品是由專業的理財及市場團隊結合市場形勢推出,且產品是經獨立的集團調查部門審核通過后才發行的。對於產品設計不達標的質疑,星展銀行不予認同。
星展銀行相關負責人指出,集團對掛鉤標的物的選擇有一定的標準,只有符合標準的標的物才能具備入選掛鉤標的物的資格。同時,星展中國在設計結構性投資產品時,對期權部分的定價采用目前市場上公認的修正版Black-Scholes模型,此定價方法為業內通用,與投訴者基於歷史數據推測的模型截然不同。
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道,歷史數據不代表股票未來的走勢,基於不同的假設條件,預期測算會大相徑庭。其次,銀行在選股時,更側重於當時的宏觀形勢,以及市場大多數專業分析師對於標的股票的后市展望。
星展銀行負責人表示,截至目前,星展銀行該系列的相同結構產品共到期14款,其中13款取得了潛在最高收益。由於“投訴款”產品尚未到期,其最終表現將取決於未來市場的變化。不過,星展銀行會密切跟蹤市場,並在產品到期時及時與客戶溝通最終收益情況。
針對“誘導銷售”一說,星展銀行稱,該產品的銷售過程合乎規定,遵循了風險匹配原則,且全面揭示了產品的潛在風險。理財經理在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時,會考慮到客戶的財務目標、年齡、投資經驗以及教育水平等。
然而,來信讀者也立即對星展銀行的解釋做出回復。來信讀者表示,他們所得出的結論是基於幾個簡化性的假設基礎之上,且采用的測算數據是股票的歷史波動率,不是隱含波動率。來信讀者堅信,從投資者的角度看,“股得利”系列1302期結構性產品在設計時的預期收益率為負,但在銷售環節卻未向投資者披露。
來信讀者希望可以獲取星展在產品設計時所用的實際數據,包括各只股票的隱含波動率和基本模型假設,以及其設計產品時標的物的歷史數據,以便根據這些假設和模型驗證星展的觀點。
星展銀行
星展中國在設計結構性投資產品時,對期權部分的定價采用目前市場上公認的修正版Black-Scholes模型,此定價方法為業內通用,與投訴者基於歷史數據推測的模型截然不同;歷史數據不代表股票未來的走勢,基於不同的假設條件,預期測算會大相徑庭
來信讀者
我們所得出的結論是建立於幾個簡化性的假設基礎之上,且采用的測算數據是股票的歷史波動率,不是隱含波動率;我們堅信“股得利”系列1302期結構性產品在設計時的預期收益率為負,但在銷售環節卻未向投資者披露(記者張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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