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傳真及郵件
2.報導日期:102/03/22
3.報導內容:發布不實訊息息,預估本公司今年EPS衝上5-6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a.本公司越南廠轉虧為盈為2011年財報已揭露之事實,
2012年財報數字尚未公告,其獲利預估純為自行臆測.
b.本公司為成熟產業, 研發多為製程改善,並無從事高科技新產品之研發,亦無
傳言中將於第三季生產上市之計劃.
c.本公司未公布今年度或明年度之財務預測,所以該報導有關本公司
今年EPS 將可衝上5~6元,完全是其自行臆測;本公司母公司截至102年2月
營收407,902千元,去年同期營收405,058成長僅0.7 %.
c.該文所稱之內幕訊息,皆為其自行杜撰,本公司一無所悉.
6.因應措施:先行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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