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資訊申報及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三萬元罰款。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2013-06-07 18:39
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前分批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私募基金,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第2項第19款及「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24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核已違反前揭作業辦法及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三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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