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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指停建核四恐違憲 林世嘉批胡亂解釋憲法,應道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16 11:25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針對總統馬英九日前表示,直接停建核四可能違憲的說法,台聯立院黨團總召林世嘉15日說,根據大法官解釋文中指出,「行政院提出前述報告後,其政策變更若獲得多數立法委員支持,先前停止相關預算之執行,即可貫徹實施」,也就是想停建核四,只需向立院報告議決,或立院直接立法廢核即可。


媒體報導,馬英九總統日前與立委餐敘時表示,「沒有誰有資格可以說停建核四」,大法官12年前作出的第520號解釋文也已說明,陳水扁政府停建核四是違憲,「現在冒然停建核四,恐怕會違憲」。

台聯立院黨團總召林世嘉表示,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20號,對行政院停建核四向立法院報告的解釋文中指出,「行政院提出前述報告後,其政策變更若獲得多數立法委員支持,先前停止相關預算之執行,即可貫徹實施」。

林世嘉說,行政院若想停建核四,只需向立法院報告議決,或立法院直接立法廢核即可,並無違憲之虞,馬英九身為總統,胡亂解釋憲法,應向全國大眾道歉。

不過,行政院長江宜樺15日則表示,政府不可能不要公投直接宣布核四停建,「這樣的選項是違法的,政府不會做這樣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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