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協調 期交稅率減半達共識
鉅亨網新聞中心
行政院政務委員薛琦今天召集金管會、財政部及經建會研商「金融賦稅議題」,會中達成期交稅率由現行十萬分之四降為十萬分之二,OBU因承銷買賣本國公司發行海外公司債取得之利息所得,免徵營所稅等兩項共識。
金管會會後表示,金融賦稅小組會中達成兩項共識,包括期貨交易稅徵收率由十萬分之四調降為十萬分之二,並於民國104年底視實際效益檢討是否再行調整稅率。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因承銷/買賣本國公司發行海外公司債取得的利息所得,得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4條第1項及第13條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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