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布由和協海峽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施加於本公司之一般責任,以自愿性質作出。
謹此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刊發之公布及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刊發之通函,內容有關許坤華先生(“許先生”)之115,000,000港元貸款,許先生現為一位獨立的第三方人仕。
本公司於還款到期日(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或之前沒有償還貸款任何金額,本公司仍在與許先生商討,包括但不限於進一步延長貸款還款日期。董事有信心本公司與許先生最終將達成協議,本公司將於可行情況下盡快進一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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