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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神威藥業執行董事的辭任、執行董事的委任及授權代表的變更

鉅亨網新聞中心


執行董事的辭任

中國神威藥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布,王志華女士(「王女士」)因個人健康原因,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由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彼辭任後,王女士亦不再擔任本公司授權代表。

王女士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與彼辭任有關而須知會本公司股東之事宜。董事會謹此就王女士於任內對本公司作出之寶貴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執行董事的委任

董事會欣然宣布,王正品博士(「王博士」)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由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王博士,59歲,美國公民。先後於中國取得醫學博士學位及於美國取得生物化學博士後培訓。對中醫中藥研究方面有二十年的經驗,在生物醫藥產業化研究有近十五年的經驗,同時具有八年的大學教學基礎。曾擔任國內某制藥集團首席科學家及於美國某生物制藥公司擔任技術總監。對醫藥產業的研發有獨到的知識和技能。他從二零一三年五月開始在本公司任職首席科學家。

王博士於過往三年並無於任何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於本公告之當日,王博士並無於本公司擁有任何股份權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定義)。

本公司與王博士已訂立服務合約,自二零一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二年。根據王博士的服務合約,彼將享有年度薪金人民幣651,000元、年度董事袍金人民幣49,000元及年度保險和醫療津貼人民幣300,000元。彼亦有資格獲得年度花紅,由董事會根據本公司及其自身表現酌情厘定。王博士的酬金乃按照王博士的資歷、於本集團內的職責范圍及目前市況厘定。

王博士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公司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其他關係。

除上述所披露外,本公司並無任何其他有關該委任而須股東垂注之事項及並無任何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至13.51(2)(v)條的任何規定而予以披露的資料。

除上述披露外,董事會並不知悉有關該委任事項之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證券持有人垂注。

董事會謹此歡迎王博士加入本公司。

授權代表的變更

王女士辭任後,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汪美珊女士獲委任為本公司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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