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布乃比優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創業板(「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7.10條及證券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項下之內幕訊息條文(定義見創業板上市規則)而發出。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告知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就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北京普華智維科技有限公司有關之商譽將予確認的減值虧損,或會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業績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董事會謹此指出,上述減值虧損屬非現金性質,對本集團的經營現金流量不會構成任何影響。
本公告所載資料僅為本公司參考對商譽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初步評估結果後作出的初步評估。本公告所載資料並未經由本公司核數師審核。本公司現正編制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財務業績。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詳盡財務業績,將於本集團宣布全年業績時披露,全年業績將於二零一三年六月底公布。
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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