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公告共同取得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達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十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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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暨申報事項要點辦理。
一、取得人資料:
(一)公司名稱: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4541302
公司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66號
(二)公司名稱: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6636534
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7-1號15樓
(三)公司名稱:鴻棋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6088229
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7-1號15樓
(四)公司名稱:鴻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97164611
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7號15樓
申報持有股份總額:
(一)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時持有股份總額843,760,000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9.62%
(二)寶鑫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時持有股份總額981,319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0.02%
(三)鴻棋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時持有股份總額552,225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0.01%
(四)鴻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時持有股份總額1,451,456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0.03%
二、申報時全部共同取得人持有股份總額:846,745,000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9.68%
三、取得之方式:原持有之國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以每1股國碁電子股份轉換0.4975股亞太電信股份。
四、取得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因國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與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取得股份。
六、預計於一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與方式:目前未有規劃。
七、資金來源明細:不適用。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劃: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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