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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軍法移審研訂移案準則 法院將成立軍事專庭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06 21:33


立法院修法通過將承平時期的軍人犯罪移交司法機關審理,行政、司法兩院展開密集協商,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表示,各方都同意未來將成立軍事專業法庭審理相關案件;至於現在的案卷及人犯如何移審,軍法和司法系統必須研訂完善的移案準則。(李人岳報導)

立法院通過修法,將承平時期的軍人犯罪移交司法機關審理,目前關押在軍事監獄中的約300名受刑人也將移往普通監獄,兩個階段的案卷及人犯將在五個月內完成移轉 ,行政院和司法院緊鑼密鼓展開協商,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表示,各方都同意未來將成立軍事專業法庭審理相關案件,有關如何構成凌虐部屬的定義,也將修改「陸海空軍刑法」明確規範。羅瑩雪說:『讓這些法官能有基本的訓練,也可以有專家協助,甚至可以請一些軍事專家陳述意見。』


羅瑩雪指出,現行軍事審判的審級制度與一般司法存在差異,例如司法部分案件採二審定讞,在陸海空軍刑法中卻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軍中被告在移審過渡期間的權益就可能受到影響;此外軍法案件究竟移審到哪個地方法院?甚至人犯移審的延押續押裁定等等,都會是問題,因此軍法和司法系統必須研訂完善的移案準則。

對於現役200多位軍法官的去留問題,是否可轉任司法官?羅瑩雪說「還要再做研究」,不過也許可轉而負責軍中法律人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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