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富旅遊:代子公司光華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觀光局行政處分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1-07 19:49
第三十四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光華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交通部觀光局觀業字第1043007097號
2.事實發生日:105/01/0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光華旅行社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第049950876
號期間,因變更接待餐廳,致違反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高階品質團處理
原則第2點第1款及第5點規定,處光華旅行社停止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
業務1個月及1年內不再發給任何專案數額之處分
4.處理過程:光華旅行社雖已有書面向觀光局提出說明,惟觀光局仍給予行政處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因目前光華旅行社並未有在處分期間之已接團
合約,故暫無法估計可能影響金額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除本公司依規定代子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外,子公司光
華將進行下列措施:
1.檢討旅遊行程變更管理流程及導遊通報程式
2.未來減少相關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業務並逐步調整營運方向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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