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雇員不能是漁會會員 綠:擴大解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2-21 14:06
貢寮區漁會會員選舉,部分代表候選人因為是政府雇員而失去資格。民進黨立委抨擊農委會釋擴大解釋,認為漁會會員是資格不是職業,沒有違背不得兼差的規定,農委會應該撤回公文。
(蕭照平報導)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接獲新北市貢寮區漁民陳情指出,原本要角逐漁會代表的會員,因為農委會一紙公文,不僅失去候選人資格,甚至連漁會會員身份也被取消,他認為農委會是擴大解釋函令。
『因為它這裡面講說只要曾經受雇、聘雇於政府機關,就不得成為漁會會員,所以如果你曾經是政府受聘雇人員,包括臨時短期就業計畫的約聘工都符合這個公文解釋,他就立刻喪失會員資格』
吳秉叡強調,雖然解釋令提到有不得兼業的限制,但是套在漁會會員身上並不合理。
『如與政府機關簽訂雇用契約,則受雇期限內應受政府機關一般行政法規之不得兼業限制,到這邊原則上沒有錯的,但是後來急轉直下說不可以成為漁會會員,這很奇怪,因為漁農會會員是資格,不是職業』
吳秉叡更指出,如果這函令被確立,將會影響農漁民在保險給付與年金上的相關權益,因此他呼籲農委會撤回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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