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逆轉! 台新銀求併入彰銀 一旦成功 彰銀將為台新金子公司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台新金(2887-TW)今(20)日盤中還澄清與彰銀併購事宜「純屬媒體臆測」,但傍晚再次大逆轉,台新金赴證交所發布重大訊息表示,董事會通過「向彰化銀行第二大股東財政部提出由彰化銀行合併台新銀行之建議,以彰化銀行為存續銀行,台新銀行為消滅銀行。不過,總經理饒世湛表示,一旦此案通過,彰銀將為台新金子公司。
饒世湛表示,為了支持政府長期推動的金融機構整併政策,以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經營績效,台新金控今天董事會通過「向彰化銀行第二大股東財政部提出由彰化銀行合併台新銀行之建議,以彰化銀行為存續銀行,台新銀行為消滅銀行。並將函請二家銀行子公司研究相關事宜」。
台新金控表示,在2005年7月22日參與彰化銀行14億股附帶經營權之特別股公開競標,當時競標者除國內法人外,亦有國外專業法人機構參與,最後由台新金控以總價約365億元得標而進行投資,以取得彰銀22.55%股權而成為彰銀最大股東,之後台新金對彰銀持股更一路加碼至逾25%。
台新金控強調,當時積極參與彰化銀行特別股公開標售,無非是希望能為我國整體金融市場長遠的健全發展盡一己之力;惟自台新金控成為彰銀最大股東迄今已逾7年,台新銀與彰銀卻遲未能達成合併之最終目標。
台新金進一步指出,鑒於當前景氣已逐漸復甦,另在ECFA架構下,兩岸金融交流快速發展,我國金融服務業亟需提高競爭力,以掌握新契機。因此,在目前金融環境下,若能完成彰化銀行與台新銀行二家金融機構整併,不但可以彰顯政府貫徹金融政策之決心,亦對未來金融整併的發展有引導效果。
台新金強調,以去年兩家銀行的經營績效極為良好來看,若將來可以合併,將屬「強強合併」,績效當更進一步提升。故台新金控董事會提議研究將台新銀併入彰銀,以利掌握兩岸金融空前機遇,時機應屬恰當。
台新金表示,以台新金控當年競標彰銀時,財政部曾揭示在「合法」且「不損害股東權益」的前提下,將會支持民股的提案,台新金控會盡全力與財政部及主管機關協商。
依據台新金的規劃,是由彰銀發行新股,買下台新金控手中台新銀行的股票,透過增資彰銀取得台新銀行百分百的股權,再進行合併,由彰銀成為存續公司,保持上市公司的身分,官股與彰銀的股東們持有的股數也沒有任何改變,只是官股持股比例會因彰銀的增資而被稀釋。至於母公司台新金控,則會取得彰銀的新股,且彰銀將納入台新金子公司。
同時,目前彰銀、台新銀資產總額各為1.62兆元、1.1兆元,排名國銀第9和第13,兩者分行數都未擠進國銀前十名。但若兩家銀行合併,資產總額可達2.72兆元,將僅次台銀的4兆及合庫的2.83兆元,排名國銀第三;分行數更可一舉達278家,僅次合庫292家,位居國銀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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